废水处理工艺
废水处理是在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水体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最终达到排放标准。废水处理的范畴包括:通过工艺改革减少废(污)水种类和数量;通过适当的处理工艺减少废(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量及深度直至达到排放标准;处理后的废(污)水的循环和再利用等。
一、废水处理程度的分级
废(污)水的性质十分复杂,往往需要由几种单元处理操作组合成一个处理过程的整体。合理配置其主次关系和前后位置,才能经济、有效地达到预期目标。这种单元处理操作的合理配置整体称为废水处理系统。在论述废水处理的程度时,常对处理程度进行分级表示。根据所去除污染物的种类和所使用处理方法的类别,废水处理程度的分级如下。
(1)预处理
预处理一般指工业废水在排入城市下水道之前在工厂内部的预处理。
(2)一级处理
废水(包括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一级处理,通常是采用较为经济的物理处理方法,包括格栅、沉砂、沉淀等,去除水中悬浮状固体颗粒污染物质。由于以上处理方法对水中溶解状和胶体状的有机物去除作用极为有限,废水的一级处理不能达到直接排放放水体中的水质要求。
(3)二级处理
废水的二级处理通常是指在一级处理的基础上,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去除水中以溶解状和胶体状存在的有机污染物质。对于城市污水与城市污水性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经过二级处理一般可以达到排入水体的水质要求。
(4)三级处理、深度处理或再生处理
这些处理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的处理,一般采用物理处理方法和化学处理方法。对于二级处理仍未达到排放水质要坟的难于处理的废水的继续处理,一般称为三级处理 。对于排入敏感水体或进行废水回用所需进行的处理,一般称为深度处理或再生处理。
二、工业废水的处理方式
根据工业废水的水量规模和工厂所在位置,工业废水的处理方式有单独处理和与城市污水合并处理两大方式。
(1)工业废水单独处理方式
在工厂内把工业废水处理到直接排入天然水体的污水排放标准,处理后的出水直接排入天然水体。这种方式需要在工厂内设置完整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属于在工业企业内进行处理的工业废水分散处理方式。
(2)工业废水与城镇污水合并处理方式
在工厂内只对工业废水进行适当的预处理,达到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水质标准。预处理后的出水排入城镇下水道,在城镇污水处理厂中与生活污水共同集中处理,处理后出水再排入天然水体。
在上述两大处理方式中,工业废水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方式能够节省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占地省,便于管理,并且可以取得比工业废水单独处理更好的处理效果,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积极推行的技术政策。
对于已经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城镇中产生污水量较小的工业企业应争取获得环保和城建管理部分的批准,在交纳排放费用的基础上,将工业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与城镇生活污水合并处理。对于不符合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在工厂内也只需进行适当的预处理,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再排入城镇下水道。
为达到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要求,工业废水的厂内处理主要有:
a 、酸性或碱性废水的中和预处理。
b 、含有挥发性溶解气体的吹脱预处理。
c、重金属和无机离子的预处理,如氧化还原、离子交换、化学沉淀等。
d 、对高浓度有机废水的预处理,如萃取、厌氧生物处理等。
e、对高浓度悬浮物的一级处理,如沉淀、隔油、气浮等。
f、对溶解性有机污染物的二级生物处理(必要时)等。
对于尚未设立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中的工业企业和排放废水水量过大或远离城镇的工业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完整独立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水直接排放或进行再利用。